--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年月日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