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记录人等。Р 2、除草记录:农产品品种、除草剂品种、除草时间、除草方法、记录人等。Р 3、植保措施:农产品品种、农药名称、施药方法、用量、用药时间、防治对象、安全间隔期、记录人等。Р 4、收获记录:农产品品种、收获时间、收获方式、收获数量、记录人等。Р 第二条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台账必须如实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等。Р 第三条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两年以上。禁止伪造、漏记、重记、涂改生产记录。Р 第四条如有违反将按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Р第一条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如实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手册》,详细记载施肥、收获、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内容。Р 第二条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台账必须如实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等。Р 第三条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填写《苍溪县农产品销售台账》,详细记载产地名称、销售单位、收获数量、销售日期、品种、数量、地点、进货人等内容。Р 第四条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有《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八项违法行为。Р 第五条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两年以上。禁止伪造、漏记、重记、涂改生产记录。Р 第六条如有违反将按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进行处罚。Р苍溪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购买台账Р购买日期Р(年月日)Р农业投入品Р名称Р商标Р生产厂家Р经销人姓名Р联系电话Р生产企业、专合组织、生产基地名称: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