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由各方共同记录,检测完毕应由路基、路面(绿化)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在现场签字确认原始数据。B.采集的数据由交验小组整理汇总、评定,在48小时内出具报告。评定合格的路段在72小时内完成路基、路面施工单位和监理的签字工作,即完成路床(边坡)交接验收工作。六、对路基交接验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本细则中所指的检测频率除具体说明外,均指双车道的检测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紧急停车道(路肩带)、加减速车道均应视为一个车道进行频率计算。(二)评定合格路段的局部特异点位或路段,应现场测定周边界限,2天内由路基单位处理到位;否则,交由路面单位处理,所有检测发现的特异点如需换填,宜用碎石材料或水稳材料进行换填,由总监办进行质量控制。其单价原则上按路面单位清单价(级配碎石或水稳)的80%计,处理费用由交验小组现场确定(须明确处理范围、处理数量、单价等),处理费用由路基单位承担,并由总监办督促路基单位办理委托支付单给路面单位,业主在中期计量中代扣代支。如果在边坡交验中存在不合格点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总监办协调解决。对陡于设计坡度的,可通过由路基施工单位适当补偿费用交给绿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经总监办复验后进行绿化工程施工。(三)在整个路床(边坡)交接验收工作中,省质监站、沿线各市质监分站和业主随时有可能对交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总监办应统筹安排所辖标段路床(边坡)交验计划,确保路面(绿化)工程有足够的施工工期,利于设备转场。(五)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的试验检测人员积极配合,对配合不积极或准备不充分、不具备交工条件的,验收小组可拒绝验收或推迟下一次验收。(六)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1、路基高程一览表由路基施单位填写,路基监理总监办审核。2、水准测量(初测、检测)记录表、路基平整度、宽度、坡度检查记录表以及横坡、高程检查记录表由测量组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