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统一的表格,附在图上;②开拓巷道、硐室、井底车场、井筒延深等施工图。2、矿块开采设计,包括如下基本内容(1)设计说明书,主要说明①矿块地质情况概述、位置、矿量、金属量、品位;②采矿方法的选择及工程布置,矿块构成要素,底部结构形式,采准、回采(充填)工艺;③施工顺序,注意事项,安全、通风措施;④顶、底柱和间柱的回采方法;⑤采切工程量,技术经济指标,采切千吨比,矿房矿量,矿柱矿量,采矿效率,矿房采出矿能力,设计贫化率、损失率及主要材料消耗指标。(2)附图①矿房和矿柱采矿方法总体布置图(三面或二面图),比例尺1:200;②采准、切割布置图,矿块充填工程图,支护结构图,炮孔布置图,采切工程量表,采矿作业循环图表等。六、设计审批探采设计必须经过审批程序,签字批复后方能生效。(一)探采设计做完后,先由技术科主管人员组织预审,修改或通过后报技术科。(二)由矿长主持,召集安环、技术、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织设计审批,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查阅设计文件、现场勘查、数据核算等,检查探采方案是否可行、安全措施是否可靠、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三)填写工程设计审批意见书,由参加审批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七、设计修改、变更探采设计批准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因地质因素、外部条件的变化,需修改、变更设计。要严格按照“谁设计、谁修改,谁审查、谁批准”的原则进行。修改、变更设计的申请,必须在当日向主管人员提出;修改、变更的方案,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修改、变更方案的审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八、设计评价探采工程竣工后,技术科要组织对该工程的单体设计,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如增加地质储量、充分回收矿产资源、安全设施可靠、改善劳动条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成果显著的,可评为优秀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奖励;设计存在不足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完善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