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费:1、向医院销售(凭回款来源认证):乙方负责开发及临床工作,甲方负责收款工作。甲方在向医院送货之日起天内,扣除回款额的%以后,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付乙方。2、向下游的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个体诊所销售(凭回款来源认证):全部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收到货款之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回款额的%以后,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付乙方。第四条:协议期限及终止约定条款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再续签一年。2、若无续签,协议终止。双方本着友好的方式进行手续移交,乙方清退走市场上及甲方仓库中的货物,结清市场上及甲方帐户上的货款,并与甲方结清相关税金、合作经营管理费。3、若乙方将代理品种转让给第三方,经三方同意后,乙方退出,该第三方另与甲方签署合作协议书,乙方与第三方的市场交接由两方自行解决。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果在前述声明中包含了虚假内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的,协议他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直至违约方恢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任何由于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应由有关各方继续履行。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为之。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5、本协议由双方于省市签订。甲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地 址: 家庭地址: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