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设置、菜篮子超市小计9661942.41镇海骆驼菜场独立保留69006400-----2.5S原址区(部分)2万加菜场独立新建9200450050%0.820%2050251.8N庄市北大路以南,新街以东区域3汉塘菜场独立新建5000350055%0.720%1500191.4N庄市四号路以东,高教北区北部区域4前华菜场独立新建100007500---3000303-世纪大道东侧区域结合地块开发设置5角头陈菜场独立新建80005500---2200282-骆驼新区北商住区内部结合地块开发设置6团桥菜场独立迁建70005000---2000242-329国道以东,团桥村区域结合地块开发设置7徐家菜场独立新建80005000---2000242-骆驼老镇南部区域结合地块开发设置小计541003740014.7合计174.6第五章政策与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基础,限制无序竞争,避免以炒卖房产为目的的出让转让,特别是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菜场,转让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市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02]9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菜市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2]236号)文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菜市场开办、建设、交易、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使菜市场的经营交易运作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有章可循,依法经营,保障菜市场建设、交易、管理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十八条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宁波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菜市场的建设必须做到“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和“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步骤、统一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依法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确定的菜市场使用性质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对本规划的局部修改需经市贸易局和规划管理主管部门同意,原则性修改要编制相应的规划,并报原审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