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决落实各项安全措施。4.乙方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合法施工资质的工程队,甲方不予发包。 第二条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第三条乙方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制定出双方认可的安全管理制度,双方应恪守共同制定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齐全有效。第四条甲方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乙方在施工时做到谨慎、文明施工,不得损坏甲方的厂房、机器设备、电缆、管道等设施,因乙方野蛮施工造成甲方停水、停电、停产恶性事故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因工作需要,阻碍厂区交通时,必须和公司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挂好警告牌,夜间悬挂安全指示灯。甲方人员不得无故进入施工现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乙方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网。第六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设备等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自负,与甲方无任何责任;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第七条乙方负责提供本单位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普通工作人员要提供本人合法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提交甲方建立档案以备存查。第八条凡未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的施工合同,甲方拒付施工工程款项。第九条附注:外来施工包含外来建筑施工、物料运输倒运、工程安装及设备维修、清理料仓、承包烘干、上料、放散、水泥包装、顺包等工序。第十条未尽事宜,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方: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授权代理人:乙方:青岛永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