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十、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在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一、其他规定 1、放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变更: 本协议内容经在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补充或变更。 4、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通知: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另一方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电子信件或信使送达的方式迅速送交对方。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