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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问题和对策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3KB

文档介绍
,对每位烈士坚持“一人一墓一碑”的形式迁入烈士陵园,认真细致地制定好搬迁方案,在前期准备、起骨、移送、下葬、立碑、绿化等各个一切上做到周密祥实。要指派专人负责,对每个散葬墓的原貌、起远、搬迁、新建等都要录像或拍照,建立保存完整的烈士墓搬迁档案资料,以备查询。在烈士墓搬迁工作中,要请当地群众代表和烈士家属参加,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搬迁情况,为烈士墓搬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搬迁后的收尾工作,对废弃的原墓碑要采取拆除、粉碎、掩埋等方式妥善处理,出现残墙断壁,给社会造成烈士纪念设施被毁坏的影响。四是全面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纪念设施保护水平。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整合后,各级政府要将烈士陵园和烈士墓集中安葬地,列入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应将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在陵园管理处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编制。陵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散葬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完善和丰富陈展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烈士事迹的宣传和弘扬,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接受传统教育。广泛组织悼念烈士的群众性的祭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陵园“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教育功能,为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提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主义教育。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7月20日第四章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民发[2011]32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3月25日李学举:《在全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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