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评步骤考评采取百分制,即德、能、勤、绩各占25分(最低分60分,否则为无效票),首先由各单元选出拟定先进名额数量2倍的人员作为候选人,然后由院委会成员对每个单元产生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先进工作者,其中院长占2票。产生的先进工作者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每一轮的测评统计需由2名院委会成员和2名职工共同参与,并签字有效。(三)考评意见:(以下情况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活动)1、无故不参加院内三基训练、学习和考试不及格者;2、事假累计超过7天,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及不参加院周例会超过3次者;3、违规、违纪、受处分或处罚者,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4、造成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其他造成医院经济严重损失的责任者;5、考核中弄虚作假者;6、各项检查中存在非客观原因方面问题的;7、参加区、市级业务比赛、技术比武一等奖者加1分,二等奖者加0.75分,三等奖者加0.5分,优秀奖加0.25分;8、拒收红包,核实后一次加0.5分;9、病人直接张贴感谢信,当事人加1分。(四)考核评定应向工作量大、风险性高、工作条件差的岗位倾斜,对极个别确实优秀而未被选上的,院委会经过集体讨论后,可直推直选,确保将真正优秀的人员推到优秀人员行列。四、表彰奖励春节前夕医院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凡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者,由医院统一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考核直接定为优秀,并在职称评聘量化中加大分值,同时在业务学习、学术会、进修方面优先考虑。五、考评要求全院职工要以严肃、公平、公正的态度,端正的心态对待评选工作,密切关注、认真监督,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拉票、赠票。医院对当选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行为,除取消当事人员资格外,还将以违反院规、院纪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对不服从评选结果,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予以待岗1——6个月的处理。201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