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育、社工人才培育、国际志愿服务人才培育等各类公益人才培育等项目。此资金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进行。(二)管理运行资金资金控制在当年专项基金使用总额的10%以内,主要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团队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及第三方机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评审、督导、绩效评估、财务评估及审计等管理费用。此资金采取据实据效的方法结算。第八条专项基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一)非项目执行所需的各种奖金、津贴、福利补助等工资性支出。(二)弥补社会组织亏损和偿还债务、缴纳罚款罚金。(三)固定资产购买、维修办公场所。(四)对外投资。(五)其他与项目资金使用不相符的支出。第三章扶持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专项基金扶持项目支持对象分类如下:(一)社会服务项目资助资金支持对象1.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社区就业服务项目;社区社会保障服务项目;社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项目;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项目;社区安全服务;社区互助和自助服务;社区志愿服务;2.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困境儿童服务项目;儿童、青少年教育支持类项目;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项目;儿童、青少年生理健康关爱项目;儿童、青少年法制宣传类项目;3.妇女服务项目妇女权益保障类项目;妇女就业支持类项目;妇女健康关怀类项目;留守妇女服务项目;4.养老服务项目临终关怀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关爱类项目;法律咨询服务;5.社会救助服务类项目城乡低保人员帮扶、调查项目;特困人员帮扶、调查项目;其他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项目;6.助残服务项目残障人士社会融合类项目;残障/精障患者社区康复项目;残障人士便利服务类项目;残障人士就业服务项目;残障人士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7.乡村振兴类项目乡村扶贫济困项目;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探索项目;乡村创业服务项目;基层民主自治创新建设项目;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