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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试答辩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职称评审推荐权限分学段、学科上报。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务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不合格者,不能推荐上报参加评审,不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考核的结果无效。六、有关规定(一)教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二)上报参评材料前,必须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七、评审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安排部署(20年月日—月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安排会议,部署职评工作。(二)确定推荐名单(月日—月日)1、个人申请。参评教师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前提下,依据参评条件向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近年来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各种证件、论文论著和获奖证书等,并写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书面申请。2、学校推荐。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审查参评教师任职资格和岗位,进行结合考核,按量化考核得分排列名次,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后,组织教师填写《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将推荐人选材料在园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三)组织上报材料(月日—月日)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试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八、几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指导监督把好关。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实施,尽快摸清底子,吃透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职称评审各项工作任务。(二)吃透政策,稳步推进。对评审中存在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四)严格时限,按时上报。(五)严肃纪律,确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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