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批准的我市这个总体规划,是经过几年的努力,上上下下反复研究讨论,多次修改得来的,凝聚了众多专家和广大市民的智慧,是集体力量的结晶,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个总体规划的要求,认真抓好实施,始终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绝不能一套班子搞一个规划,朝令夕改,各行其是。第二,必须严格规划审批制度。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的原则,加强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绝不能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绝不能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能在规划上打擦边球。要积极推行规划审批的民主决策制度,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委员会顾问组和专家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第三,必须严格规划监督制度。要严格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优化规划办事程序,实现报建要求公开、规划依据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工作时限公开、审批结果公开。要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实行批前和批后公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必须严格规划执法制度。要坚决查处随意调整规划和违规建设的行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插手、干预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谁违反就查处谁。要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不按规划要求建设的违规违法建筑,要做到既罚又拆,决不能以罚代拆,更不能因罚变规。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划执法。要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严而造成规划失误的人和事,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切实加强规划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规划工作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抓好城市规划工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以规划为龙头,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工作,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把长沙建设成为秀美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