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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聘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45KB

文档介绍
职者个人简历和求职表进行初选审查。③面试,人力资源部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并复印留存。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小组分类别进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总务后勤人员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技能情况;行政管理专业人员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能力。④面试分为院级、科级两个层面。院级层面的面试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共计5-7名组成,通过面试官提问,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以及工作经验与能力进行初试和评价,对某些类别,如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专业人员的院级面试还包括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及英语面试环节;科级层面的面试小组由相关用人科室组建面试小组成员3-5名组成,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院级和科级的面试,形成《应聘人员面试考核记录单》,确定面试通过名单。审批,将面试确定的建议录用名单与面试考核结果一并报院办公会审批。录用,人力资源部通知被录取者到医院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的,可取消其录取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试用,员工试用期原则为1-3个月,视具体岗位及试用情况,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可酌情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人员在试用期间,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人员如出现违反医院相关规定,身体条件和岗位技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医院有权随时终止试用。签订劳动合同①试用三周后,填报《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由用人科室填写考核意见,经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②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性质、员工资历及工作胜任情况,确定工资岗位等级;对经试用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及时作出继续试用、调岗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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