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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8 |  大小:139KB

文档介绍
%,宜设置集中绿化用地。绿地内不应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芇3.2.5托儿所、幼儿园在供应区内宜设杂物院,并应与其他部分相隔离。杂物院应有单独的对外出入口。肅3.2.6托儿所、幼儿园基地周围应设围护设施,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并应防止幼儿穿过和攀爬。在出入口处应设大门和警卫室,警卫室对外应有良好的视野。(原规范没有规定)莂3.2.7托儿所、幼儿园出入口不应直接设置在城市干道一侧;其出入口应设置供车辆和人员停留的场地,且不应影响城市道路交通。螀蚈3.2.8托儿所、幼儿园的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蒃3.2.9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向;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肁4建筑设计袀袅4.1一般规定膅4.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由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等部分组成。袀4.1.2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宜按幼儿生活单元组合方法进行设计,各班幼儿生活单元应保持使用的相对独立性。袀4.1.3托儿所、幼儿园中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托儿所部分应布置在一层。芆4.1.4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和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蚂4.1.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袃1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的窗台面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羀2当窗台面距楼地面高度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应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90m;(原规范没有规定)蚆3窗距离楼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80m的部分,不应设内悬窗和内平开窗扇;莄4外窗开启扇均应设纱窗。蚁4.1.6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幼儿使用的房间应设双扇平开门,门净宽不应小于1.20m。肀4.1.7严寒和寒冷地区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肇4.1.8幼儿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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