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安全评价工作。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的20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十)严格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全部淘汰国家和我省明令禁用的机械设备,应登记备案设备的备案、验收、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不备案、不验收、不检测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使用。(十一)认真做好安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做到不验收合格不隐蔽,不进行下道工序,不交付使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整理齐全,签字真实有效。(十二)严格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野蛮施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安全隐患治理、整改责任;执行安全隐患公示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公示率100%。(十三)服从主管部门管理,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的整改指令,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按照时限整改、回复。一个季度内,主管部门检查出相同的安全隐患只能出现一次。(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及时整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分类规范、条理清晰。(十五)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安全条件审查和动态监管工作。(十六)加强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事故如期结案率达到100%。(十七)按照住建局要求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作信息。我们三方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保证相互配合、协调、监督,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成以上承诺。在一个季度内,我们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至少兑现上述十七项承诺中的十五项,如不能实现或发生死亡事故,我们三方都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两年内不再进入广州市荔湾区建筑业市场承担开发、施工、监理业务。承诺人签字盖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