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相应的处理。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方法及手段来要求未经公司书面授权的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办理工程及其他签证,未经书面授权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签字均无效,也无任何法律效力。6、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应书面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公司施工要求,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后乙方组织实施。施工中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各种施工记录;按时向公司报送生产任务计划;质量、安全统计报表和向公司及时提供所要求的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及其他有关档案资料。2、实施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优质(省、部优)工程目标的实现。3、乙方对本项目工程实施现场管理、经营等工作,做到文明施工。4、乙方应公司领导、支持监理、工程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公司为实行项目控管而安排的专门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积极配合专门管理人员的工作。5、如因乙方管理不当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项目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民工、工程所在地居民或村民、其他有关单位等)造成损失,引发第三方对公司仲裁、诉讼或控告、举报、上访等,导致索赔或致使公司受到处罚,项目乙方应赔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处理上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6、遵守国家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法令,尊重当地群众的习俗,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如因项目乙方违章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项目乙方承担。7、乙方必须为所有劳务人员购买保险,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合法利益。8、所属项目应坚持挂牌制度,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地面、地下管线和构造物以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场清、场地复原、现场整洁美观。9、所属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以公司、工程部或个人名义到业主方领借款,也不得将工程资金挪作他用,必须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所需资金由项目乙方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