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急。参与谈论的同学们的建议大致分为三类:①若RCA指数显示比较优势,TC指数显示比较劣势,那么主要从服务贸易进口方面找原因、提对策;反之,若RCA指数显示比较劣势,TC指数显示比较优势,那么主要从服务贸易出口方面找原因、提对策。②若RCA指数与TC指数都具有优势,那么服务贸易是绝对优势地位;若RCA指数与TC指数都处于劣势,那么服务贸易是绝对劣势地位;若RCA指数与TC指数相互矛度,那么或者参照方法①或者直接判定为研究结论失效。③可以针对两个指数矛盾的结论采用独立的第三种方法进一步验证,比如RTA指数或NRCA指数等,少数服从多数。另外,由于RCA指数与TC指数都存在不能明确国际分工也不能体现服务贸易方向的缺陷,我们可以严格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创建新的指标。比如,把每两个国家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的4个数额进行相对比较,根据远离平衡状态,即远离标准为1的程度来选择对双方更有利的服务贸易伙伴国。注释: ①此处区分RCA比较优势程度的标准是上世纪80年代日本贸易振兴会的标准,目前很多文献中引用,包括一些教材上。目前是否依然适用,还需要根据当前世界服务贸易特点进一步的验证。参考文献[1]冯宗宪,郭根龙.国际服务贸易[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149-153. [2]殷凤.中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测度及其稳定性分析[J].财贸经济,2010(6:81-88. [3]张向前,刘福金.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0(11):75-82. [4]董小麟,庞小霞.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国际贸易问题,2007(2):78-83. [5]孙江明,苏琴.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国际贸易问题,2006(4):67-72. 作者简介:董硕玲(1976—),男,河北唐山人,硕士研究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财经学院教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