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8、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9、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8.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9.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或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四、监理员的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讲师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五、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1.检查承包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到位、特殊技术和作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和到位情况。2.在现场跟踪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执行和施工工艺。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人的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的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