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改进的论文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实现利润应抵销母公司控股比例的部分,这样不但不违背稳健性原则,而且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限制权益结合法的运用权益结合法对主并企业收益状况的改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在期中合并时将被并企业合并前产生的利润计入合并利润;二是按照被并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避免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并容易导致的被并企业再出售而产生的瞬间收益。为了避免企业通过对合并方法的选择进行盈余操纵,具体准则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1)借鉴ias22和apb16,对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予以限制条件,使上述两种方法的选用要保持互斥关系,不能使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出现无序局面;(2)合并前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包括合并前被并企业的本期利润)不计入合并留存收益,主并企业用以交换的股权的面值与被并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3)适当延长股权投资差额的年限,避免股权投资差额推销导致企业对合并方法的刻意选择。另外,对已采用权益结合法的上市公司合并后非正常的资产处置行为应加强监管和规范。 3.合并价差应当重分类合并价差应当区分股权投资差额及集团内部债券投资形成的差额。集团内部债券投资形成的差额应当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在抵销过程中对这一价差视同赎回债券导致的损益。股权投资差额包含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及合并商誉,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单独计算合并商誉条件还不成熟,为了提高合并会计报表的可解释性,对其应作如下改进:(1)合并价差不作为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以保证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全部抵销;(2)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应列入合并会计报表的“管理费用”,确保“合并投资收益”能正确地反映合并主体对外投资实现的损益。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