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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相互借用文具。二、开卷考试可按要求携带指定的资料,其他仍按第一条要求。三、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考场(英语科开考前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5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室),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如确因身体不适需要上厕所,报告监考员,待监考员报告主考同意后,由考场安排工作老师陪同)。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四、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考场试室号等,不得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六、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和铅笔答题或填涂,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答题卡和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七、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予以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八、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试室外逗留。九、考试中,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睡觉,不准夹带、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答题卡。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和答题卡分别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老师回收点齐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进行正常工作。监考老师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老师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依照《学生处罚条例》进行批评教育。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的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注意考场卫生,不得随意在考场中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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