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的不下综合判定,标注“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2、一般不合格品:一项或一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3、严重不合格品:(1)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2)所检项目中出现二项或二项以上B类项目(仅指附表3中序号4、5、14~21)不符合标准要求。(3)产品名称为矿泉水产品经检验为非矿泉水(指附表3中序号6~13无一项达标)。七、抽样检验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一)被抽检样品应尽快送往检测单位,抽样样品应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防止样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丢失、失效、变质及交叉污染,样品到达检测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进行检验。(二)抽取的样品应代表企业的主导产品,尽量抽取近期的产品。;(三)抽查中要兼顾大、中、小型企业的分配比例。八、 企业规模的划分桶装、瓶装饮用水按企业人数划分,大型企业为80人以上,中型企业为20-80人,小型企业为20人以下。九、 编制单位 本细则由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编制。上海先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围:企业认证咨询,企业标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软件设计,开发与网络管理,商务咨询,船舶设计,船舶工程监理,船舶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中国船级社,建筑企业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认证。先策企业管理咨询为您服务:热线:400-034-1118咨询:筠先策公司地址:南京和燕路365号建设大厦301室E-mail:Shxc14000@手机:13645193375邮编:210038固定电话:025-85321974QQ:467224437或221507941124小时热线:400-034-1118(热线5条)公司相关网站:理内容请咨询先策企业咨询热线:400-034-1118咨询:筠先策小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