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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价值与方式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会”,主要由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企业)代表等构成,主要职责是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和分析全市公众参与状况,根据问题提出和采取相应的纠正对策,有效整合各类本市的城市治理资源等。Р(3)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实现公众参与目标Р大力推进城市治理中的公众参与的目标,应当是:要把公众参与和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明晰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定位,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和手段,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大力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Р实际例子Р广州城市化管理的市民参与Р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城管条例)可谓是广州市“开门立法”,在城市管理立法层面首开先河广泛吸收公众参与的一部地方性法规。2008年2月15日至2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大型门户网站网易上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立法民意调查,对“执法方式”、“执法手段”等九大类问题设置选项供网友投票,并设立专门网页供网友就城管条例草案具体条文发表意见和评论。问卷调查结果形成包括统计数据、图表在内的过万字的调查报告,在向全社会公布的同时,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参考。2008年4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家研讨会,四名知名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对城管条例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2008年5月15日,召开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座谈会,听取28名流动小商贩、12名市民代表以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意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也到会听取意见。值得一提的是,专家研讨会和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座谈会都全程向媒体公开。从最后颁布实施的城管条例看,公众的意见不少被立法机关采纳并体现在法规条文中。可以说,此次广州市在城市管理立法层面引入公众参与模式的尝试是成功的,它对于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缩小社会认知差距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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