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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德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总结1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普高教师资格的基础上,增加技术实践能力的考核,并通过考核确定其上岗资格。 2、充分利用产学合作的契机,定期派教师去相关企业进行学习及实践,及时更新知识与技术,掌握最新实践技术。 3、聘请兼职教师,主要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专家、资深技术员等,以解决现有师资实际经验不足的问题。 4、积极引进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素质型人才。 5、应把高职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培养提上重要日程。各高职院校应树立“衡量高职教育的水准没有国家标准,只有国际标准”的理念,要创建一流的高职教育必须依靠一流的师资队伍。(五)严格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近几年我国高职院校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发展目标,借鉴德国经验,大力推广“双证书”制度,即高职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应具备两张毕业证书,一张为大学毕业证书,代表着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所达到的水平;一张为技术等级证书,代表着学生在相应职业岗位方面的职业技能水平。技术等级证书应由社会所组织的技术等级鉴定机构考核、颁发,高职学校的毕业生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种证书才能上岗从事相应的岗位工作。这样,高职学校为了使学生能符合“双证书”的要求,必然会将学生的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训练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学生为了顺利就业,也将既重视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又重视实践技能的训练,从而保证高职学校培养的人才符合社会的需求。总之,纵观德国高职教育,可以明显看出,德国的高职教育,既是其教育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这一教育的基本功能,又是社会合格劳动力的生产过程,具有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者技能,为社会生产直接输送合格的、生产一线的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作用。他们重在技能培养,淡化学历分级,强化职业需要的角色意识,弱化“读书”求“文凭”的做法与精神,对我们改革和完善我国高职教育,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目标及质量标准,极具启迪作用。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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