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管理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如:清理搅拌机、罐车清理由司机对外承包),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检查有限空间内氧气是否充足。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共同检查监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在对上述内容全而复查无误后,方可进入作业。二、作业过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当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及处理、救护方法等。2、切实做好清理搅拌机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悬挂安全带,并对搅拌机内部进行清洗,提供相应的照明条件。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4、进入搅拌机内前半小时内应告知调度及主机操作人员,对搅拌机进行清洗作业,全线停机并派专人进行看护。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7、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8、搅拌机内部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9、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杳,凡是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不佩戴安全口罩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10、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