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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人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之护林员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录的;②乱收费、乱罚款、打白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③不按时上岗或脱岗、漏岗,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学习培训的;④不服从管理和安排的;⑤值班有脱岗现象的。2、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①正常上班时间饮酒的;②聚众赌博,参与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③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待岗察看3个月,期间每月发60%档案工资,奖励工资直接取消。期满后视表现,确定处理意见。①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②无理取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的;③组织、参与其它违法、违纪活动。4、管护承包责任人有下列①②③行为之一或承包管护的责任区内有④项情况之一的,解除护林员职务。①工作渎职、失职,造成林地、林木受损,情节严重的;②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屡禁不止,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③参与开荒、盗伐林木、盗贩原油的或未按上级要求制止开荒、盗伐林木、盗贩原油行为的;④存在种植毒品违法行为的。(四)其它相关事宜(10分)各林场结合自身实际补充。三、考核方法1、林场考核领导小组以本责任书为准,以百分制按月实施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案,本人、管护站长、护林队长、主管场长签字后有效,作为年终奖罚兑现的依据。2、本责任书中封山禁牧、森林防火、石油管理根据护林员实际承担的责任处理。3、岗位责任考核占70%,年终考评占30%。四、奖惩措施1、考核得分80在分以上(含80分),发放全额工资,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2、超额完成经济创收任务指标的,超额部分归己;未完成创收任务的,欠额部分由个人自付缴纳单位。3、发生重大林业行政、刑事案件或责任事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其他事项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林场存档二份,责任人执一份。有效期一年,即: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管领导(签章):责任人(签字):二0一0年月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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