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分)户登记办理程序1、申请。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受理。派出所在接到申请后,开展受理工作。3、审核。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资料齐全。4、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且资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告知原因;资料不齐全的告知需要补齐的资料。提出申请资料补正提供材料: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是否通过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立即受理)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审查(审核)(立即审查)是否通过决定(当场决定)立户、分户信息处理(即时办理)办结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