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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和提交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讨论、酝酿。各代表组(团)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8、主席团在听取各代表组(团)的意见后,经统一认识,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或有关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9、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10、按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组织评议。11、教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的,要安排好两个会议的议程和衔接工作。12、大会总结。13、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第三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1、学校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2、各代表组(团)和每个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5、工会要对大会的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6、必要时,经学校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四)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的处理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1)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教代会代表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2)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3)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的方案,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学校党组织同意。2、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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