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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规定试行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各种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并按照隐患级别、类别进行筛选、分类,分别登记备案。煤矿要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其它七个类别分类统计(隐患汇总表格式参见附件煤矿生产安全隐患旬报汇总表),地面生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系统,参照该表自行划分类别。第六条每月1日、11日、21日为安全生产隐患上报日,将本旬收集、筛选、分类、建档的隐患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应包括本旬安全重点、重大安装工程、领导带班检查的问题及日常组织的现场检查的安全隐患,由安监站长(或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对各单位上报的隐患再次进行筛选、分类,并在每月的5日、15日、25日前送达各业务职能部室。第七条考核奖罚:1.每个季度公司对各矿及地面生产单位考核一次。矿井单位季度内消灭轻伤以上事故,经安全监察部考评确认后,对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规范、筛选上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在季度安全评估中酌情给予10%以下的加分;地面生产单位季度内消灭轻伤以上事故,经安全监察部考评确认后,对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规范、筛选上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酌情在季度标准化奖励中增加奖励金额。对参与闭环管理的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2.各单位每旬上报的隐患每迟报一天罚款2000元;经抽查核实属于弄虚作假、上报不实的或存在明显隐患隐而不报的每发现一条罚款2000元;对上报的隐患不按规定的时间落实整改的,每发现1条罚款1000元(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并有文字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的除外)。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煤矿生产安全隐患旬报汇总表单位及地点类别级别存在问题措施及预案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年月日注:隐患级别(与隐患排查分级一致):按A、B、C、D四类填写。每月1日、11日、21日为安全生产隐患上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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