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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白皮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183KB

文档介绍
〇提高境内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意识与扣缴义务〇规范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合同备案和纳税申报〇减少和规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逾期备案或申报错误〇提高境内企业的维护国家税收主体意识〇主动引导纳税人自愿遵从我们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3.1非居民企业实行特殊管理福永分局自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初步探索构建起以“规模+行业+特定事项”为主体的税源分类服务和管理体系,非居民企业作为特定事项实行特殊管理,目前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勾服务实行专人负责、团队管理的模式。3.2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模型我们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参照以下风险管理模型:我们提倡主动引导企业自行申报、自觉遵从,对不遵从企业使用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坚决打击的税源管理理念,共冋促进税收遵从成本的降低,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3.3我们的风险应对策略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不同类型非居民企业的税务处理不同:3.3.1对外支付证明管理由于非税源具有分散性、隐蔽性、多样性、流动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管理起来困难,目前,依托服务贸易项下对外支付证明是我们的主要管理手段。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〇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〇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总、红利、利润、直接侦务利总、担保费等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收入:〇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〇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〇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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