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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社团活动量化考核细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次;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工作不得少于5次;每年学校“学生社团活动月”中开展一项特色展示活动,如书法比赛,辩论赛,篮球赛等。(共20分) 2.活动计划周详: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人员(指导老师和参加社员)。(5分) 3.活动过程规范严谨:(20分) (1)开展活动前2天,应向学校教研室递交社团活动登记表,并在我校网站和校内宣传栏出海报或通知;(5分) (2)活动开展中:(15分) ①需在黑板或电子屏幕等地方注明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和承办社团);(5分) ②拍好照片(或录像),保留好《签到表》、活动记录、讲稿等过程性材料;(5分) ③维护好秩序、确保安全。(5分) ④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写成简要活动总结或通讯(应包括活动照片,比赛结果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学校教研室;(5分) 4.活动结束能及时整理《活动通知》、《签到表》、活动记录、讲稿等过程性材料,并将本社团开展竞赛的获奖证书用A4纸复印,在学期结束前两周上交学校教研室。(10分) (三)材料上报(10分) 1.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向教研室上报本学期活动计划,各社团按要求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上报; 2.每学期结束前两周以电子文档形式向校教研室上交本学期活动总结汇报材料。八.奖励办法 1.根据考核细则,组成专家验收组,评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分发奖状和奖品;评定等级较低的社团要限期整改。 2.根据考核细则,组成专家验收组,分别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若干个社团,分别给予指导老师200元、150元、100元工作补贴。在校级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工作补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3.学校将评选结果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形式予以及时发布,优秀社团的事迹材料将发表在校报《芳草地》和学校网站上。 4.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芳草地》和学校网站上。 4.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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