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 危及乙方安全的; 9.7.3甲方按时未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9.7.4乙方未按照约定擅自整体转租房屋、转让该房屋全部承租权且其转租结果无法挽回的; 十、施工约定 10.1乙方租赁区的外墙,由乙方自行设计装修。乙方可拆除非承重的维护墙、假柱等,保证乙方外立面可按照乙方设计效果施工。 10.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在房屋交接时同时接到乙方的指定位置,临时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发票。10.3乙方装修施工中涉及的公共消防管、给水管、上层排水通过下层排出、外立面窗等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予以解决。 10.4甲方所提供房产在结构上不满足乙方承重需要时,甲方同意并协助乙方在相应部位做加固处理。 10.5 10.6甲方无偿提供可让乙方安放空调主机、水箱、热泵的位置。甲方同意在乙方租赁区域的外墙按需要设置乙方新风口及排风口。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所有书面通知均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到甲乙双方联系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1.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新的执行人。 11.3甲乙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装修、自行添置的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承担费用。任一方不办理财产保险,免除因对方导致己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11.4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如已设立其他法律实体,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10 日内将该法律实体迁出该房屋以便乙方及时使用。 11.5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出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 11.6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