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4、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重点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包括有急性和慢性病的老年人,肢体残疾和卧床不起的老年人以及高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等。这些老年人除了需要生活照料外,更重要的随时都需要医疗保障、康复保健等服务。5、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打破行业界限,大力发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上要积极创新,可以通过公共招标、委托管理等形式,引进有先进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和先进医疗、康复技术及设备的专业机构经营,以提高养老专业化护理水平。6、加强护理人员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培养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人才。此外,还要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培养养老服务人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缓解当前一线专业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短缺问题。7、完善社会保险、行业监管等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通过养老保险机构形成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制约。与养老金管理机构形成联动关系,形成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养老金机构支付费用—老年人享受服务的新模式。二是尽快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医疗纠纷助长经营风险。老年人易发各类疾病,33%的受访民办养老机构都发生过入住老人因意外事故而住院的情况。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老年人经济支付能力的支撑,有赖于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这方面,日本、德国、韩国都有不少借鉴经验。短期内可以鼓励企业探索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中期探索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模式;争取未来10到20年左右实行政府强制的全民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即18岁以上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都要参加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入住到65岁可以获取护理保险补偿。三是厘清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全行业监管者的职能,完善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机构的监管。各民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设立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