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清扫及时。污水排放得当,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七、安全。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时间有效。游览、娱乐等设施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定期维护以保证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电力线路宜埋地铺设,如有架空线路,须避开游客主要活动区,架空线须采用绝缘线。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醒目,防护设施坚固有效。对接待游客人数过多、过频和过密的区域,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控制游客规模,以及轮值开放与休游措施。八、卫生。餐饮场所须达到《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规定的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餐具,残渣废料必须专门集中收集储存和处理,不随意排放或丢弃。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污物、无污水、无异味。垃圾箱布局合理,地面无秽物。厕所设置合理,卫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管理到位。九、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渔业、公安、劳动、质量监督、旅游、食品卫生等有关规定。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全面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服务优良,员工素质良好。设置游客信箱或意见薄,并公布监督电话,有专人负责处理服务质量投诉与咨询。十、效益。市场影响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在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成为当地旅游休闲的重要项目。社会效益显著,能直接吸纳就业或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辐射带动周边渔农户。生态效益明显,未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十一、文化建设。渔文化建设突出,能有机地与传统文化和当地特色文化相结合,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风貌。十二、活动开展。每年至少在基地举办一项休闲渔业主题活动,具有一定的规模,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对推广城市品牌、推动休闲渔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