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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建设标准(试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83KB

文档介绍
地灯,内部道路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具体要求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JJ45)的规定。4帐篷区照明灯光不宜过亮,注意节能,应适当调节照明灯数量及照度或使用柔和灯光照明,推荐使用节能灯具。5露营地内建筑、配电设施的防雷装置应按有关规范执行,11.3.2露营地应有广播设置和方便露营者使用的公共电话亭。11.4防火、安全、保障11.4.1露营区内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执行。11.4.2非旅居车(自驾车)和旅居车营位区、木屋区、帐篷区除按防火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外还应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桶、沙箱等)。消防器材的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的有关规定执行。11.4.3放置消防器材的红色箱子,应沿路摆放在醒目的地方。11.4.4露营地除设置必要的防盗围墙外,应在营区进出口、管理中心、停车区等区域适当位置设置电子监控系统。11.4.5露营地凡有水域的地方,要配备救生员和水上救生设备。11.4.6露营地应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和安全手册。11.4.7露营地应有夜间安全保障措施。11.5体育休闲设施11.5.1露营地内应设置和提供供露营者进行体育文化活动的体育文化娱乐设施:如篮球、网球、排球、游泳、轮滑、攀岩、健身路径、迷你高尔夫、拓展训练、儿童游乐场、体能训练、娱乐场所、露天影院等。其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并符合《游戏机和娱乐设施安全标准》(GB8408)、《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7498)的规定11.5.2露营地宜设置提供露营者进行活动的综合性广场。12专项设计露营地应为特殊人群(残疾人、老人、儿童)的需求进行专项设计,同时可适当提供残疾人专用区,专用区应靠近管理中心。专项设计必须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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