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教师、学生、家长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教师教学和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二)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清廉教育纳入德育体系之中,与德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査、同落实。在语文、史地、政治、班会等课程中融入清廉内容,充分挖掘、整合、渗透学科教学中的清廉教育资源,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廉洁意识和价值观念。(三)与校园文化相结合。通过校园环境建设,开展教育教学比赛等活动,营造学廉、敬廉、思廉、保廉的良好氛围,进步提升全体师生的清廉意识。(四)与师德建设相结合。将清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职工的行为准则,并将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五、组织和保障(一)成立“‘清廉教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教育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涉及“清廉教育”的各项工作,将“清廉教育”列入学校(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査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注重点面结合。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选定县职校、龙游三中、湖镇初中、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溪口小学、庙下小学、志棠小学等8所学校为清廉教育品牌创建试点学校。试点学校要早谋划,早开展,争当先锋,全市各校要强化策划意识、精品意识,把清廉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抓好阵地建设。要夯实基础建设,在党建文化长廊或党建之窗中开辟清廉教育宣传专栏,构建交流平台,丰富宣传载体,并在每月月底报送一条工作信息。要注重活动宣传和资料的保存,建立一个清廉教育资料库(四)加强“清廉教育”的氛围营造。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清廉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举办“我身边的清廉榜样”等宣传活动,让敬廉尚清成为教育人的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