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考评得分计入当地县(市、区)政府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总分当中,促使各地全面完成年度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任务。3.加大建设资金扶持力度。调动村民、村级组织、社会组织自筹资金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治理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吉府发〔2012〕24号)的精神,按每新建一处补助6至10万元的标准予以落地生根;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对于积极性高、建设标准高、建设速度快、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较好的地方,经验收合格后,将争取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等民政项目资金,对建设单位予以重点扶持和政策倾斜;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有效推动遂川县和其他县(市、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每个行政村都建有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4.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各地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协调林业、国土等部门,形成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多措施、多途径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问题。5.规范公墓建设服务的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督导建设单位(村委会、村小组等)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规格、占地面积、结构类型、墓具材质等要求,推开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建成后,工作人员要及时跟进,认真做好墓园的道路修建、绿化、卫生管理等后续维护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当地村民将骨灰安葬到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内,从源头上制止乱埋乱葬行为;骨灰葬入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只能收取成本价,严禁对外开展销售活动。6.开展专项督促检查。以政府名义组织工作组,对照每年既定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间,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对资金扶持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倒逼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