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以上。 (六)计算机要求 按规定参加省里统一考试合格。 (七)破格晋升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助理研究员资格: 1.在正式批准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2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正式出版由本人撰写或翻译的专业技术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或市、地级二等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4.直接主持完成省、市级中型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经鉴定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为评审依据。 (三)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四)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现行政策掌握。 (五)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六)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评审标准由省科技厅和人事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