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科技进步奖或专业奖;Р(2)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Р(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项目或课题获省(部)级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或科技成果三等奖;Р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项目或课题,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审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产生显著效益;Р (5)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公路规划项目,或编制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定额、规范,已通过评审鉴定或得到应用;Р (6)在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文件审核中提出的审查意见被采纳,并起到重要作用或取得显著效益;Р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已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Р (8)作为技术骨干施工或监理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已通过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等级;Р (9)主持养护和完成大、中修技术改造的公路,质量合格、路况好、车畅通,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认可。Р 2、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Р(1)作为第一作者,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1500字以上; Р(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Р 第十一条汽车及筑养路机械运用工程专业评审条件Р 一、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Р (一)专业理论知识Р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Р 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为: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制图、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液压技术,汽车及机械构造、筑养路机械构造、发动机原理、汽车运用工程、计算机应用基础、汽车运输企业管理、汽车运输企业设计、车辆检测与诊断、交通工程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车辆治超技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