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议会议长,但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首相和政府(内阁)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议会联邦议会(各邦代表组成)和帝国议会(民选,无实权)是立法机构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是权力的中心。(七)、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特点(1)英国:以君主立宪为主要特征,国王(君主)“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拥有立法权,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内阁是中央行政机关,内阁首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2)美国:美国代议制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执掌,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3)法国:1789年大革命后,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进行了长期反复斗争,直到1875年才确立了议会制共和国制度。总统执掌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4)德国:1871年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八)、误区整合(1)英国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时,英王权力只是受限,直到责任内阁制确立后,才出现“统而不治”的现象。(2)英国从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的是联邦制,从政体上来说是共和制。(3)英国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与中国古代的封建专制是有区别的,中国是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超越一切权力;而英国王权却受到封建贵族的挑战,甚至限制,如英国《大宪章》的主要内容是限制王权,实质是维护封建贵族特权。(4)英国《大宪章》是英国的宪法,而《权利法案》只是具有宪法的性质和作用,但其完整性、系统性和反封建性内涵并不具备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的特征。英国的宪法是由《大宪章》、《权利法案》等法律文件组成,其他三国的宪法是独立完整的,也是不断修正完善的。(5)注意古希腊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实行的是间接民主制。(6)注意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共和派与保皇派相妥协的结果,总统和参议院有很大权力,二者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