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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妇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妇女之家”建设等情况调研报告(精简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台刚性文件,对乡、村兼职问题明确提出以妇联主席之职兼代其他工作,解决“主业”与“副业”的关系; “争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配备基层妇女工作者”之要求,配备基层妇女工作者。 2、要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解决“妇女之家”“有阵地做事”问题。活动阵地是提高基层妇女组织化程度、发挥基层妇联组织重要作用的有效载体,妇联组织要实现吸引妇女、凝聚妇女、服务妇女,必须要有阵地建设作为支撑。目前,许多地方虽实现“妇女之家”全覆盖,但在充分挖掘“妇女之家”功能,提高“妇女之家”综合利用效率上做的还不够好。建议:一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贯彻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提出的关于妇联组织与党组织“共建阵地”的要求,将“妇女之家”阵地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并纳入当地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二是基层妇联组织要紧贴党组织阵地建设进一步建好“妇女之家”,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基层妇联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丰富精神生活的乐园、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使基层广大妇女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 3、要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解决“妇女之家”“有钱办事”的问题。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做好基层妇联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方面有所作为,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因此,妇联要想方设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推动建立多元保障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经费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妇联正常运转、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议:一是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妇联应提请省妇联就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按女性人均1元钱核拨工作经费,并纳入对党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以便于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二是各级妇联自身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进一步拓展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积极为妇联工作的有效开展争取一定的资源、资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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