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没有“不同意”。二是需要政府行政权对农地转让权作出确认、制定市场化交易规则。因为只有宪法授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全社会公认的权威第三方,拥有合法的强制力保护农地产权。没有这一点,“森林法则”可能会大行其道,农地转让将因产权不清晰无法参与市场交易而失去市场基础,无法落实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从这个角度看,其实大市场经济概念中是离不开党和政府参与的,党和政府本身也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建设者。离开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改革,比如机构改革对政治资源的重新配置;离开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机关自身建设,比如政府职能由单一经济发展到公共服务、生态治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的丰富,政府通过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品质,不仅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不可能形成,统一有序、高效运转、成本低廉的法治市场经济也将难以形成。就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同价”而言,破解行政权力对土地城乡二元结构的依赖,没有党领导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无法成行;在现有土地管理体制下,政府不对农地搞确权颁证、不建立土地交易所及交易规则,农地入市将仍处于尴尬境地,只能通过民间“地契”私下交易、“违法建筑”等形式来保护自己的土地利益了。其实,时下由于高层已明确要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农民维护土地利益的正当性又多了一重保障。农民完全可以不厌其烦地把村民集体签字的“农地入市”利益诉求通过党和国家领导人、地方领导的电子邮箱和地方四大班子办事机构、乃至诸如周其仁教授这样的知名“三农”专家等渠道依法向全社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力求在党政学商等多个层面形成共识,加快改革靴子落地。这不用恐惧、犹疑,是合法的表达,只要表达方式依法而行,尽可以大胆一些。希望农民可以主动维权,加快改革步伐,早日得到更多土地收益,按期实现全面小康,过上向往的美好生活! 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国的秀美画卷中不能没有你们的身影。参考:周其仁《城乡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