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员标准:单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配84人,其中工务26人(含线路巡道人员)、电务16人、供电30人(含变电所、分区亭值班人员)、电力12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54人,其中工务26人、电务16人、电力12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复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配126人,其中工务39人、电务24人、供电45人(含变电所、分区亭值班人员)、电力18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81人,其中工务39人、电务24人、电力18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新线如实行电气远程控制,取消牵引变电所、分区亭值班人员和配电所值班人员。(3)预备率:7%。 2.基础设备维修人员(1)人员范围:包括线桥隧维修、接触网维修等人员。(2)定员标准:单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50人,其中工务30人,供电20人;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30人。复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75人,其中工务45人,供电30人;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45人。(五)公安人员 1.乘警运行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列车,每列1-2人。 2.派出所人员每派出所8人。(六)调度人员每调度台4人。(七)管理人员对单独成立站段机构的,行管、政工人员按不高于生产人员的4%核定。三、要求 1、加强新线定员管理,严格按定员配备人员。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改革传统作业方式,认真研究实施新型运输组织管理方式。打破专业岗位界限,研究建立新型劳动组织。对既有线用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本办法用人标准过渡。 2、认真研究和实施新的用工方式和途径,对运输生产设备维修采取委托方式进行,对后勤服务工作,实行社会化、市场化。 3、新线定员所需人员,通过既有线内部调剂解决,严禁从社会上录用或从路外调入。主题词:劳动新线定员办法通知抄送:部内人事司、运输局、铁路总工会、铁道团委铁道部办公厅2005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