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对擅自去游泳的学生,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进行严肃批评,直至处分,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七、建立家校联系工作制度。学校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防溺水安全公约》等形式,把“游泳安全教育”宣传到每个学生、每个家庭,实现防溺水工作“四个全覆盖”,即:责任落实全覆盖、对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全覆盖,对家长安全提醒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促进家校联手,共筑安全防线。八、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学校要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严把出校门审批关,学生在上课时间、住宿生住校期间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学校,更不允许学生在这段时间去游水。否则要严肃追查当班门卫和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处罚。九、严格制度,奖罚分明,以法纪手段推进全系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严格执行防溺水相关制度,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好,没有发生溺水事故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溺水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另外发动学生举报擅自游水者,学校可以给举报者适当的奖励,利用学生管理学生。评价与效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如果一旦遇到溺水者,我们能及时展开营救及自救情况就会很不相同。所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全县的中小学生防溺水自救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不但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也加强了全县的中小学生的防止溺水事故发生要注意的事项及自救意识,对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控制作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希望全县的中小学生学会珍惜生命,掌握一定的防溺水的技巧和自救知识。从而才能有效的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20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