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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警务公开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顷的总体工程;(9)经消防性能化设计或评估的特殊工程;(10)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员密集场所(含内装修);(11)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其他内装修工程。三、办事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将下列材料报送有关公安消防机构接待窗口:(1)《上海市建筑工程简易消防验收申报表》、《上海市建筑工程内部装修简易消防验收申报表》;(2)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复印件。(3)《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实施内部装修或改建,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只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多层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可不对其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测;(4)《内装修材料检验结果通知单》;符合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筑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内装修材料检验结果通知单》。需要进行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①新建的高层公共建筑;②新建的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③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内装修工程。(5)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2008年10月1日起,应提供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2、接待窗口人员应当场审查申报材料。属简易验收范围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发给申报单位《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不属简易验收范围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退还申报单位材料或按其他程序受理。3、简易验收的法律文书应抄送建筑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四、办结时间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当场办理。五、收费标准办理本项目不收费。六、监督(或投诉电话)52725119七、联系(或咨询)电话八、上海消防网网址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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