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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方案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聘用。Р (六)聘用:由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安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三年合同。Р 四、待遇保障Р 1、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 元,由本市地方财政承担;Р 2、“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Р 3、咨询电话:0455--7233983 。Р 五、组织领导Р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辅警工作领导组织,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顶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宝庆,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葛洪刚来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邓喜军担任,办公室设在公安局政治处,负责招聘相关工作。Р 六、工作要求Р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Р (二)严肃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Р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Р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Р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Р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Р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Р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由公安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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