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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坯检验、返修、判定规定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准Р板坯质量检查的判定标准Р一、在线检查和部分下线检查板坯外观质量检查的判定标准:Р1、存在深度≤2mm的以下表面缺陷的板坯可放行:划痕、压痕、擦伤、冷溅(冷钢)、皱纹、凸块(凸台)、凹坑。Р2、表面纵裂纹深度≤2mm的板坯可放行。Р3、有以下缺陷的板坯不得放行:角部裂纹、横裂纹、双浇、渗漏、翻皮、结疤、夹渣和气孔。Р二、修磨完成的板坯外观质量检查的判定标准:Р1、对于需清理的表面纵裂纹或划痕缺陷,板坯在清理后的放行要求是:精整沟的深:宽:长>1:6:10;精整沟沿轧制方向,边缘圆滑无棱角。单面清理深度不大于公称厚度的10%,两相对面清理深度之和不大于公称厚度的15%。Р2、表面清理的火焰瘤高度≤5mm的板坯可放行。Р3、进行切角修磨的板坯,要求清理后板坯角部光滑无棱角,窄边不得粘有切割渣;清理区域不得再有角部裂纹及其它裂纹、夹渣、皮下气泡和针孔等缺陷。Р4、进行全剥皮的板坯,板坯的表面和角部要光滑无棱角、无尖锐角,板坯表面不得存在凹坑、夹渣、皮下气孔、针孔、裂纹等外观质量缺陷。Р5、通条横裂纹的板坯,要求裂纹的深度≤20mm,大于20mm的板坯原则上进行报废。清理方向要求沿板坯的宽度方向,精整沟的深:宽:长>1:10:10。Р6、对于缺陷板坯最大化利用后,可利用部分按合格坯判定,其余判废。Р附件2:品种钢板坯质量检查试样加工检验要求及有关规定Р品种钢板坯质量检查试样加工检验要求及有关规定Р一、试样取样位置Р对从210厂连铸机现场取下的连铸板坯大试样进行锯切,取下三个小试样,分别编号为1,2,3;其中1,2号试样为板坯横截面低倍酸蚀检验试样,同时也作为连铸板坯原位分析和组织分析(含偏析、夹杂物、凝固组织等)试样;3号试样为板坯窄面上下角部裂纹低倍酸蚀检验试样。取样位置和尺寸如下示意图所示。Р如果板坯总宽度超过1500mm,必须将1号试样从中间锯切成两块小试样,标记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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