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经验。(五)年度检查。按照“试点自检、地市检查、省级抽检”的程序进行。1.试点自检。试点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和备案的任务书,检查完成情况,撰写并上传年度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包括: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对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政策机制、资金投入,以及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至下一年试点的工作计划等。2.地市检查。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督促参加试点的县(市、区)做好自检,并审核相关单位的年度自检报告,形成地市检查意见。3.省级抽检。我厅将组织专家审核各地和试点单位报送的年度自检报告、地市检查意见和数字教材应用的规模化、全覆盖数据情况,视需要组织实地检查,对于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厅将暂停或中止试点。(六)验收推广。试点工作自批准起为期二年。试点期满,试点单位须对照工作要求和实施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所属试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市级验收,并将验收结论函报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结论,结合审核情况和数字教材应用规模化、全覆盖的数据情况组织抽查,公布最终验收结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试点指导。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制订试点工作扶持政策,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二)科学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和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试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政策环境,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注重实务研究。试点单位要坚持边做试点边做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注重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和措施,形成有益经验,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引领和带动全省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