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需要。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高中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照明、通风换气、防火、隔音等教学、办公、生活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教育条件和环境。(二)学科教学专用设备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与交叉性合理配置。各学科专用设备配备目录中标明选配或在配备数量上加括号的器材设备为选配器材设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理科实验室的固定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要求配备;其他学科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中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按《山东省高级中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鲁教基字〔2006〕14号)要求配备。1、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应能适应理科教学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操作性等特点,便于学生参与知识产生过程,掌握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以及便于师生互动。应配置能够满足中学进行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和图片、演示器材、玻璃器皿、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实验仪器、器材,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进行配备。其中选配设备由学校依据所用教材进行配备。高中探究实验室装备按《山东省普通高中探究试验室配置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7]15号)标准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