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预案为《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即为二级预案)。是指导我市发生突发供水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的规范性文件。(2)供水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由自来水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供水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在宿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宿迁中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及各职能部门完成城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总指挥:市政府主管供水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环保局、卫生局、交通局、经贸委、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民政局、消防支队、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宿迁中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2.1 综合协调机构宿迁市应急办是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宿迁市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 日常工作机构(1)宿迁市水务局是市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发生城市供水重特大事件时承担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平时负责落实市政府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专线电话,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自来水公司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事件。